表姐是姨的女儿,长我四岁,我就是她的“跟屁虫”。她走到哪里,我跟到哪里,每年的暑假,姨都让她接我去。我们家离姨家有十几多里,那时自行车极少,都是由表姐头天下午走到我们家,手里还提着一个大篮子,里面装着自家园子里的时令蔬菜,这一篮子菜走远路是很重的,我那时只知道她有劲儿,却不知她在半路上要歇多少次,等到我们家的时候,她的手被勒的红红的,但她也不歇息,还帮着母亲烧火做饭。
记得有一年暑假,她又去接我,那一年她刚高中毕业,已经是一个大姑娘的模样了,而我也该上初中了,长得白白胖胖的,又有个子,比她矮不了多少。我们沿着河堤一直走,再趟过永定河,就能望见姨的村庄了。我是属毛驴的——没有长劲,大约走了八九里,我就一屁股坐到河堤上的一棵大柳树下,脚也疼,小腿也胀胀的,不想走了。看蚂蚁在树上爬,揪苦菜黄黄的花脑袋,一朵朵地甩到堤上,反正是赖在地上不想挪步。表姐见我的歇息没有了准头,看那天上的日头都到中午了,还想赶到家里吃午饭,就催促我快走,说中午有鸡蛋炒韭菜,我可不管那么多,还是赖在地上不肯走。她见这一招不灵又换一招,说你要走到前边第二十棵柳树,我就背你再走三十棵柳树,我一听,就站起来了,蹬蹬跑着数到第二十棵柳树下站定,回头望着她,等她来背我。她也说话算数,到了我面前,就弯下腰,要我趴到她背上,背我到第三十棵柳树下,我们就这样倒腾着来到永定河边。
等我们到了河边,我一看湍急的河水,再看看自己的花裙子,新布鞋,就掉眼泪了,说这可怎么过呀!站在河边打转转,我不是怕新衣服弄湿,我是从小怕水,更怕这流动着哗哗响的河水。不知自己在河里站得住不,也不知水的力量有多大,可表姐却不慌不忙地在滩上挽起了裤管,一直挽到大腿根下,接着脱掉袜子,把袜子塞到鞋尖处,用手递给我,说让我拿着,她则弯腰把我驮到背上,就那样一步一步的走到河里,嘴里还不断地对我说,你不要害怕,没有多深的,你把腿弯高一点,不要把鞋子弄湿了。
表姐背着我,感觉她的后背是那样平稳,我的心也平稳下来。好在小河不宽,我们顺利通过,过了河,就是姨所住的村庄了,我再也不耍赖了,跟在表姐的身边。
过了河的地都是沙包,上面长满了绿色的茅草,茅草根部钻出了一个个绿色的小棒槌,剥开那绿色的棒槌,里面满是絮状的籽,等棒槌变黄了,它就炸裂开来,把种子飘洒到空中,让风带到很远的地方,这就是茅草割不绝的原因,它是既耐旱又好活的植物,有土的地方就有它的影子。
我顺手采下几根棒槌想带回姨家,表姐却说,家里菜园的渠边有的是,要采多少都有。
表姐那时最爱看书,可她的书都是手抄本,卷着毛边,我没有耐心看那密密麻麻的小字,只是每晚睡觉前缠着她给我讲,也就是那个时候,她给我讲了《一只绣花鞋》、《绿色的尸体》、《梅花党》等,这几个印象深,都是恐怖刺激的,听得我把头顶在她的怀里,上厕所都要她陪着,还是喜欢听。
后来我发现,表姐的书都是一个大男孩送来的,我就觉得表姐和他不一般,我就说她在搞对象,她就板了脸训我,说那是她的高中同学,不要乱说一气。可她绷紧的脸上也会有几分羞涩漾出来,我就知道她是在说慌。
永定河后来干涸了,后来我来到城市生活,很少再看见永定河了,有一次开车路过永定河,透过车窗望出去,只有河坡高处的青纱帐还有河床上种植的棉花苗,曾经清亮的河水已经没有了踪影。